【部门解读】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镇人民政府《龙驹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6 03:02: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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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解读】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镇人民政府《龙驹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日 ,龙驹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龙驹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就《龙驹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社会背景:龙驹镇地处万州东南部,幅员面积247.9平方公里,是万州区面积最大的镇,集“大集镇、大林区、大山区”为一体,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护林员队伍是我镇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生态护林员人员规模庞大、管护范围广泛等现实因素,存在责任主体定位模糊、权责不清等问题,亟需健全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制度。

  政策依据:《森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万州区龙驹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到2025年将我镇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0%。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态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居)负责对生态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管护好各自区域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加强重点林区的巡查,每月巡查不低于10次,并做好巡护记录日志(森林巡护APP),按时上报数据和巡护记录。

  (四)负责搞好本区域的封山设卡和巡护工作,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同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行为作斗争。

  (五)负责对进入管护区的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检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发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无证采石采沙、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天博体育、乱采乱挖药材等破坏林区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四)严格实行生态护林员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或通过其他渠道已经脱贫的生态护林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在选用期满后与其及时解除管护协议。对不履职、因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职责的生态护林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调整,并按程序补充选用。

  答: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等林权单位进行推荐,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林业局审批后任用。具体包括以下流程:

  (1)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选用公告,村两委负责张贴,明确选用资格条件、名额、选用程序、方式以及选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3)审核。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委。

  答:我镇严格实行生态护林员退出机制。对不能及时完成本制度所规定职责,导致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或通过其他渠道已经脱贫的生态护林员,村(居)民委员会将在选用期满后与其及时解除管护协议。

  案例:我镇生态护林员严某,经调查,其在担任生态护林员期间,无故缺勤多次,不履行生态护林员义务,未能完成本制度所规定工作职责,经考核不合格,我镇即按照规定对其采取解聘处理。

  答:当生态护林员遇到需要上报的情况,第一时间电话等方式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上报相关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闫本君表示:“《龙驹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聚焦生态护林员群体,明确生态护林员的选用标准、工作职责、主管部门,相较于之前的政策,文件对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新增了生态护林员退出机制相关规定,下一步,我镇将紧抓制度落实,以生态护林员选用和管理工作为主抓手,促进困难人口稳定就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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