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05:55: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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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同]和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下同]上发布)。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其他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南段29号 从事草类植物种质资源创新与育种利用、草原保护修复与有害生物监测防控、草坪绿化与动植物资源开发、草食家畜育种与利用、草地管理与草畜平衡等基础及应用研究;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与平台建设等工作。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附件2)《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至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2:00至2023年8月18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一)《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及毕业证为准;不符者,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如研究方向、研究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中,研究方向应提供毕业证或学校提供的研究方向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研究经历应提供论文天博TB、成果、标准、专利、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 。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初选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初选结束后,由我院成立的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对面试初选通过人员进行复选,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按岗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果均为未通过,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

  由我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告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由我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的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的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我院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毕业证书、书。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书的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书。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给予5.40万元安家补贴:一次性3万元,工作满两年,且两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再给予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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