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7-19 20:36: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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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出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日前,《海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对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可获得补偿的五类情形,不承担补偿责任的六类行为,以及补偿款的计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办法》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陆生野生动物对合法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经济林木或者其他栽培植物造成较大损毁等五类情形可获得补偿;因进行非法狩猎活动或者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地而造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等六类行为政府不承担补偿责任。根据《办法》,陆生野生动物造身损害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补偿医疗费和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补偿医疗费和残疾补偿金;造成死亡的,补偿医疗费、死亡补偿金和丧葬费。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或者其他栽培植物损失的,按照核实的损失量和致害行为发生地市、县(区)、自治县上年度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得出的损失总金额的60%给予补偿。

  《办法》还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畜禽或者其他饲养动物受伤、死亡、被食用,以及造成合法财产损毁等情形的补偿规定进行了明确。此外,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造员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依法向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申请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民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救助天博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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